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

2013-02-18

(1)笔试

①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法律相关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③笔试后入围比例:依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2)面试及资格审查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当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资格确认。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4)考察

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考察。进行个人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和考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每人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工作总结,提供给考察组。

2.考察组进行个人基本情况综合评价(个人基本情况综合评价表附后)和考察考核。

3.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6)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调入手续及相关管理、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沙县纪委、县监察局与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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