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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5
(1)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查询报考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3月21日下午5:00前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3月22日及时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含免笔试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网上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
(3)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其中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1.5;少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也可适当放宽。
(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和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填写《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4月20日前)提交给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5、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办理: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上午或下午考试结束时到考场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6、缴费:
(1)实行两种缴费方式: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一是通过黄冈市事业单位招考网上报名平台(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hg12333.com))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二是直接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进行现场缴费确认。
(2)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领取收款收据。
7、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拨打0713-8355561。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直接进入所报岗位的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以及写作等,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所任教学段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2)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同一岗位专业为不相近的多个专业,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以《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代替《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时间:4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或《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少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视具体岗位确定;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护理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具有职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没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下载打印),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黄州大道号)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发给《黄冈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或招考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或说课、现场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有关专家担任。
标签: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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