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4-17
六、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县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止。个别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时间按参加工作或报到上班当年当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进行计算。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等学历有效证件,其学历认定以教育系统官方网站查询的学历信息为准。
(三)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有教师资格证的以教师资格证认定为准,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所申请资格学段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和幼儿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护士执业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合格。
咨询电话:0713—3369516 3369593
监督举报电话:0713—3369582。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13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表》
3、《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标签: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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