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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的指导监督下,以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武汉纺织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按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到相应部门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考核。考核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4、体检: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校医院实施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学校承担。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3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学校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 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 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邮编:430200,联系人及电话:欧铭红,汪晶,027-59367478,电子邮箱:rsc@wtu.edu.cn。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武汉纺织大学发布。
武汉纺织大学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标签: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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