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枝江市引进第二批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0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将17湖北枝江市引进第二批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二、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按照“岗位需要、专业对口、双向选择、适度调控”的原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按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依照人事部、财政部的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枝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给予2-10万元安家费,分5年支付;从引进之日起5年内给予500-1200元/月专项生活补贴。

(三)职称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中,可高聘一个岗位等级。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

(四)住房安置。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住房或提供公寓租住。引进人才在我市购房的,免交房屋登记费用。

(五)家属安置。随调家属由人社部门会同引进单位协助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关系免费挂靠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入学(园),收费按本市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三、引进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四)引进后,在枝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引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引进人员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引进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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