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湘潭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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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7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经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时间和内容。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专业知识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60%+专业知识*40%。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综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确定考察结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

五、公示

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拟遴选、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批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与拟选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商调后,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商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商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商调。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址及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2012年湘潭市市直机关单位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xls

湘 潭 市 委 组 织 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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