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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能力。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1、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写作能力,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组织考察和履职评价
1、笔试结束后,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考察前,被考察人选向考察组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近三年学习、工作实绩报告;考察组通过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适岗性等要素进行深入考察。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等并计分。履职评价满分20分,其中基本分10分、考察评分10分。基本分对每个考察对象均可计满分10分;考察评分由考察组评定,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计10分、7分、5分、2分。
(五)综合计分
合成人选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履职评价,计算人选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履职评价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该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选,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审定。
(六)体检
1、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拟录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拟录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体检结果出来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者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凡有举报不符合录用的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此次选聘人员实行雇员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进行两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经考核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解聘手续。
3、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选聘岗位可以空缺。
五、纪律监督
本次雇员选聘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咨询电话:0731-88995572、0731-88995691、0731-88995085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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