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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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7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组干科(市政府机关大楼2楼221房,联系电话:8861149)。

3、报名要求:免费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 寸照片2张及个人撰写的材料文章。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政府办组干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分为文字综合能力测试和调研能力测试二项,每项测试均用百分制打分。笔试选拔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按文字综合能力测试占40%、调研能力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调研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1:1提出试用人选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试用人选。

(七)试用。所有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八)正式任用。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后按1:1办理调动手续,由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分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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