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编辑:

2013-01-17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三)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长沙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731-84781057 传真电话:0731-84781000

互联网联系邮箱:460613661@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78号405办公室

邮编: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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