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25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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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9

1、笔试(60%):测试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40%):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形象气质、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28分者不予聘用。

护理及其他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三部分。

1、笔试(50%):测试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30%):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情况、形象气质、求职意向等。面试成绩低于21分者不予聘用。

3、操作考核(20%)。

㈧ 成绩分系列排序,并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总分在60分以下不予聘用。

㈨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㈩ 确定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资格复查后确定人选。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同一岗位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一) 公示:对确定拟聘人员在市卫生局和市第一人民医院、湘西北人才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十二) 备案:将招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 聘用:我院将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 待遇: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常德市一人民医院统一安排。

四、组织与监督

㈠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党委书记郑家火、局长马慧任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德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向绪林,党委书记屈晶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人事科负责人、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㈡ 加强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坚持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被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常办发[2010]2号)和《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的指导意见》(常人交函[2011]1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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