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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委党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11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省委党校网站下载《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好,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在单位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应聘者提供单位职务证明)原件,和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等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提交至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综合大楼508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单位职务证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要求: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试讲(面试)占6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40%。
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科研成果量化: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原单位未担任过副处级干部职务的,所聘副主任职务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校院同职务同级别人员同等待遇。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人:刘克美、颜杰
联系电话:0731-82780025、82780027
联系地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标签: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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