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县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2013实施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3-04-16

【摘要】湖南湘潭县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2013实施方案,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经县委同意,湘潭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定于4-5月份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潭发[2012]12号(中共湘潭县委《关于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潭办发[2012]17号(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党政领导后备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根据现有后备干部队伍现状,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经县委同意,湘潭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定于4-5月份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4、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二、公选范围、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与数量

本次面向湘潭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 100名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通过公开考试选拔80名,署名推荐选拔产生2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20%,党外干部10%左右。2012年以前已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可不参加本次考试。

(二)资格条件

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参加工作年限可以放宽到1年以上(截止2013年6月30日);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列为后备干部;

4、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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