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安局考试选调人民警察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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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3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3 年5月25日(星期六),笔试科目为《申论》与《专业知识》两科。8∶00—10∶00考《申论》,10∶30—12∶30考《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为所报职位相应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按《申论》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

4、笔试所需资料: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考试所需工具。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报考咨询电话: 0731-84015015(县公安局政工室)

0731-84024416(县人社局公务员科)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4062128(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长沙县公安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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