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一)考生需本人提交复审材料,不得委托他人提交审核;
(二)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复审,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要真实可靠,如今后审查中发现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相关资格。
六、咨询
咨询部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咨询电话:0731-84732639
附:湖南人民检察院2011公务员遴选资格复审报名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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