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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在我国饮用水市场上主要有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以及泉水等,国家只有针对纯净水和矿泉水有国家标准,而以农夫山泉为代表的天然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因此各地都制定了地方标准。“我国实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标准管理体系,农夫山泉采用地方标准并没有问题,但这个标准应该以国家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
虽然此事还没有定论,但对老百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挥之不去的问题,如何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饭,喝上放心水,是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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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购逐渐流行,但是我国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尚无相关的法律规定。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
全国政协委员雷后兴在对网络食品调研中发现,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存在着进货、储存不合格,以次充好,售过期和假冒食品等诸多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而网上销售的多为预包装食品,不少商品没有任何标签,产地不详,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品牌、国家批准生产批号等;很多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示,不太懂英文的人就看不懂,甚至有的商品还伪造冒用其他知名品牌进行销售。一些网购食品是卖家用简单工具自己制作、自行包装的食品,还有很多网站的产品是整箱进口再分装,造成直接入口(不用二次升温加工)的食品很容易受到肉眼看不到的二次污染。
由于目前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上尚欠缺有效的管理机制,.‘网友目前只能通过留言、恶评、发帖曝光等手段,对网络交易进行舆论监督,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网友就只能自认倒霉,网络购物尤其是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成了近年来消费者申诉的热点之一。”雷后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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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频发,而监管部门反应往往“慢一拍”。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反映:“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
我们现在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所以,在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
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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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猪,从养殖到餐桌,至少要经历5个部门,其中养殖时归农业部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屠宰,猪肉运到工厂进行深加工归质监部门管,到了市场则归工商部门管理,到饭店食堂上了餐桌,又成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一位人士举例说。
目前,我国对食品的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食品安全竟有十几个部门监管。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部门来看,目前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所以,食品生产企业从准入,到生产加工,再到进人市场流通,有不同的部门在进行监管,对于不同的食品和食品加工也面临不同部门的监管。这就涉及生产和流通监管部门与部门之间怎么去衔接,就很可能造成段与段之间衔接不到位。比如,当问题食品出现需要下架时是工商部门负责,但是下架以后回到厂里,归负责生产环节管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如果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没有有效衔接,就会造成下架的问题食品监管上的真空。
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衡量标准是不同的。近年来接连出现一些跨国公司的产品在海外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跨国公司随后都声明其在华产品“安全”、符合中国标准。例如,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示,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毒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后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数据显示,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而内销食品在“多年整顿”的背景下,合格率却只有90%左右。虽然只有九个百分点的差距,但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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