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江苏省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编辑:sx_yanghx

2012-11-07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下半年江苏省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12年下半年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6年11月22日至199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如:岗位要求“满二年工作经历”,即指截止2012年11月25日满两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5日16∶00)前取得简章、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户籍限制的问题

“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系指以下3类人员:

(一)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其中夫妻分居两地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系指配偶或父母为淮安市户籍的人员,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系指现在淮安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

四、关于“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满2年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2年11月25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六、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应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七、关于回避的问题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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