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技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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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2012年12月分别赴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医学院、徐州医学院等高校或招聘会组织招聘。

(三)招聘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1月15日17:00。

3。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现场填写);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③。2012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国外(境外)学位还须提供本人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未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人社局、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现场直接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对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家评审考核的方式。对照应聘人员的登记信息,通知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就其应聘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按在场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其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委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当场对考核对象反馈成绩。

(六)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通过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后,由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人社局、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确定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卫生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开招聘简章的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金坛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卫生部门审核后,报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新招聘的人员,试用(见习)期为六个月,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成绩、招聘结果“五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2388

咨询电话:0519-82822053(金坛市卫生局)

五、本简章由金坛市人社局、金坛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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