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 公务员看病不花钱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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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1

工龄可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根据这次改革规定,参保后退休的人员,其在职期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方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过,这次改革还明确,参保人员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部分不补划个人账户。

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外,患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病种准入手续。长驻外地的人员,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驻外人员登记手续,在本人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按政策规定报销。

新闻背景

公务员进医保已是大势所趋

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介绍,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已经酝酿许久,而公务员进医保也是法律规定、大势所趋。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1999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苏政发〔1999〕83号)以及南京市2007年出台的《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65号),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也明确了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就是说,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24个省市已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北京市自2012年1月1日,市直机关及区县40多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江苏13个省辖市中,有12个市已全部取消了公费医疗,南京市“三区两县”也已先后取消公费医疗,参加了职工医保。(仇惠栋)

公费医疗小解析

以前政策百分百报销,看病不花钱。

现行政策

执行公费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报销比例80%~90%。

医疗目录之外,一些诊疗项目、进口材料和药品要自己掏钱,公费医疗目录之内的,有一部分药品也须自己承担,个人最少要负担10%-40%,个别药品,个人要负担70%左右。

持公费医疗本看病,每人能选择3家定点医院;去三级医院拿药,每次最多拿50元到60元,到二级医院则每次只能拿30元左右。

对比医保

1、门诊和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公费医疗高于医保优

2、超出公费医疗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由个人承担;医保参保人员超出医保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也需个人承担持平

3、无大病统筹,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而医保参保人员有大病统筹和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困难家庭还能申请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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