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编辑:lirj

2013-02-27

鉴于考生们对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30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出生年月日计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和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八)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九)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辖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考录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2012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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