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简章

编辑:lirj

2013-02-28

鉴于考生们对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3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简章rdquo;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3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63号)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引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急需、紧缺、管用的人才,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为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考录范围与计划

2010年考录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管理所,重点面向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全省监狱及省属劳教单位考录计划429名,其中基层监狱单位400名,省属劳教所29名。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考录计划数由市、县(市、区)司法局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三、报考条件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除符合省、市、县、乡四级机关2010年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劳教工作;

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部分职位需有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见职位简章);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0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简章);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7(含)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含)以上;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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