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简章

编辑:

2013-02-28

对拟选调人选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调的人员享受我区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6个月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43761(区纪委信访室)

0517-83643708(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职位

代码

  

学历

年龄

其它要求

01

中文、文秘类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2

法律类

2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3

4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通过司法考试,具有助审员、助检员以上资格。

04

财务财会类

1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05

药学类

1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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