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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是南京市社科院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加强我单位佛教文化研究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现将2017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博士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发布。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9:00至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邮箱:2493739213@qq.com
(四)报名材料:
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5.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著作封面(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科院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306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名单在南京社科网上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标签: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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