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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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面试的内容以综合素质、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体检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8152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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