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市商务局201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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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此招聘岗位为占编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16327。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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