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2-11-30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不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进行专业面试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电话: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0800320
附件:2012招聘岗位汇总
附件:考试大纲
更多精彩内容:2013年公务员考试频道
标签:江苏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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