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南通市公务员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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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全市各考录单位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月18日16:00~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7年3月13日~14日(每日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8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明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3月7日9:00~3月10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由考录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乡镇(街道)机关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考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起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初审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由原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转出户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符合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政策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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