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2012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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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4

(四)打印准考证

9月10日至9月15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公安、林业公安机关带编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7、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取消未达到报考比例数招录职位的最后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4时30分。要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核已通过且所报职位未达到开考计划的考生,请于8月15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8、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2年8月31日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白城市市直机关、选调生和白城市市直公安、林业公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县(市)公安和林业公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和乡(镇)政府机关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白城市区。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

10:00——12:00 《申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五、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招录部门在面试前三天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招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白城市市直及市以下机关空编招录职位及公安、林业公安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白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医院,分级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和劳教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及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录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在公示前,经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八、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录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州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报考县级以下机关的考生,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擅自调动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考生报名和有关考试录用信息等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同时,白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c.jl.gov.cn、白城党建网http://www.bcdjw.com/、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bc.lss.gov.cn/也发布相应的公告和信息,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6—3235855 3221661(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负责党群机关、选调生职位)

0436—3209660(市人社局录用科负责政府机关职位)

考务咨询电话:

0436-3209643(市人社局干考中心)

附件:

1、《2012年白城市各级政府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2012年白城市各级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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