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吉林长春市民众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2-11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吉林长春市民众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市民众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长春市民众公证处组织,坚持“社会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经过报名、考试、组织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公证员助理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5、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及电脑操作技能;

6、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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