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军转干 > 政策法规

广东省深圳市随军家属就业保障解决办法

编辑:

2012-11-01

女性年龄在35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下的随军家属失业人员,按照我市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有关规定享受政策。

第十八条 各区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核后,对未安置或下岗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随军家属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随军家属户籍所在地的区财政解决。

第十九条 原已安置的随军家属按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内容:关于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问题的解决办法
云南省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安置管理问题的相关解决办法(云转联[2001]3号)
以上就是“广东省深圳市随军家属就业保障解决办法”的全部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登录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

标签:政策法规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