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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塔南村(白塔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30、31652531。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本人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商请省人社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截止日期一周后,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以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原因未能通知到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辽宁省孤儿学校: 024-31652530 、31652531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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