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may

2011-07-18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辽宁朝阳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辽宁朝阳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相关消息。

2011年朝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成绩公示已于7月15日结束。根据《朝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辽宁朝阳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朝阳市省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朝阳市公务员局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11年7月20日-24日上午进行。体检地点在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 (朝阳市第二医院对过)。2011年朝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按照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6:00到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费用

报考公安职位的体检费220元,报考其它职位的体检费230元,费用自理,自备零钱。体检费收据当场领取。

四、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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