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朝阳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协检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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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合同制协检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型,各2份),交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缴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电话:6883507 6883511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旅行实行百分制,权重比例为5:5。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情况,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转发人事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1】8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政审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人社局和检察院组织进行。

(六)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合同制协检员拟聘用人选后,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没有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人员管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协检员,由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之后续签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或解聘合同。

五、聘用后工资待遇

工资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为每人每月1100元;负责对招聘的合同制协检员上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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