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2012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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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一)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源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告。

(二)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0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经费渠道从聘用当月起按规定核拨工资和经费。

十三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阿鲁科尔沁旗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

相关联系电话:

纪检委信访室0476—7232863

人事部门电话0476—7233533

考试咨询电话0476-833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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