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8-12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日常管理由人社厅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和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负责,实行全封闭管理。目前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毕业生不准参加培训,但需持医院证明及请假条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假,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律不准带与培训无关人员到场,女学员一律不准穿高跟鞋;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外出,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手续。
(二)凡未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学员培训食宿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四)培训结束后,由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学员培训期间不用携带行李,培训期间学员自带洗漱等生活用品(房间内配有被褥、枕头、洗脸池)。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及电话:
曲 有 0471-6610900
辛 悦 0471-6610900
培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郭连旺 0471-6961793 13354879818
刘培荣 0471-6944936 13204711468
宋媛媛 0471-6944936 15047811666
郑彦平0471-6964509 13664747400
冯 霞0471-6964509 15049124462
附件:包头市2016年三支一扶岗前培训公示名单.xlsx
关于内蒙古包头市2016年三支一扶岗前培训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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