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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 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免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由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 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 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区接收 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泰山区民政局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 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填写《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经审核确认,方可报考,并进行社会公示。报考专门岗位A的社区工作者提交与区民政局签订的聘用合同,招聘的纳税服务人员提交聘用管理合同,填写《专门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经审核确认,方可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本次定向招聘政策。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10月8日至9日,在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提交的审查材料包括: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父母、配偶符合泰山区范围证明(内容格式见报考须知)。已签订就 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提交单位及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于10月12日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异地命制,异地阅卷。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9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异地聘请,面试试题异地命制。
面试时间:10月1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确定的体检考核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对体检合格人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有关信息,在报名点及泰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泰安市泰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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