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巨野县公检法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1-03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年巨野县公检法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巨野县公检法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35名。其中:公安局警察培训中心14名;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12名;法院法官培训中心9名。具体职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12年巨野县公检法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为菏泽市生源或已在我县报到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及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毕业生不受生源限制。

(二)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符合上述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应聘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读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我县全额在职在编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2 月 26 日--2 月 28 日(阴历正月十七日--十九日)。

2、报名地点:巨野县委党校(北环路民兵训练基地)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填写《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考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8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低保证或持有效的省人社厅、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免交考试考务费。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是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3月5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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