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济南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3-01-04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年济南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2012年底前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不含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9个单位招聘14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9:00—2013年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1月11日9:00—2013年1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月11日9:00—2013年1月15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卫生局网站(www.jnws.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卫生局网站(www.jnws.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应聘其他岗位且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3年1月15日24:00前登录济南市卫生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月14日9:00-17: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1月14日9:00-17:00到济南人才市场(经十路2239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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