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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和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国有企业编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此招聘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3-8866279
联系人:王翠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303室
标签:山东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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