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太原海关考录面试人员材料审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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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7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11、附页说明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以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

1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填写《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前,请参考《全国海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公告》上的第四项“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规范填写。

3、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太原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351-7119092 7119028

传真电话:0351-711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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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

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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