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rj
2013-01-23
鉴于考生们对申论范文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3年《半月谈》努力创新社会管理 ”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3年《半月谈》努力创新社会管理
好制度不落实,深负民望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等相关部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
除了实名制以外,《意见》还指出,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出台这种规章制度,被认为是遏制购物卡行贿这种特殊类型腐败的一种尝试,公众对其寄予厚望。然而,《意见》出台至今已近两月,记者在郑州市部分大商场、超市采访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郑州市场上预付卡买卖仍然很“自由”。
在花园路一家大型商场,记者问导购员:“单位发福利,想买一些购物卡,需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带身份证进行登记?”导购员对于记者买卡的金额等连问都没问,就很热情地回答:“去四楼的团购部直接办理就行了,现金、刷卡都可以。不需要啥身份证明,也不用登记。”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人民路的一家商场里。在购卡柜台前,交钱、开票、拿卡实行“一条龙”服务。整个购卡过程中,记者并未观察到有索要消费者身份证明的情况。
对于为什么《意见》出台后购卡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的疑问,郑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团购部的负责人笑着回答:“虽然现在确实有关于‘实名制’‘面值限额’等的要求,但并没有什么部门来严格监管,这种情况下,你说难道商场、超市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显然,如果执行不力,无论规章制度出台的初衷有多好、设计有多严密,都不会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值得注意的是,与商业预付卡有规定却执行不到位相类似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时有发生。而好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很容易引发民众的疑虑和失望。
前不久,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公路收费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单位制订的《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2012年5月之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方案》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2009年1月1日后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等8种收费公路项目将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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