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普安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编辑:

2011-01-25

五、考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详见《普安县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计算机专业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临床医学专业知识》100分,《基础医学知识》100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3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计算机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公共基础知识》,《基础医学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100分制)

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占40%,《公共基础知识》、《基础医学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按报考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干部回避制度相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6、2011年的毕业生7月31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7、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普安县人才交流中心正式行文聘用。如遇不能聘用,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9-7232170(县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普安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28.50KB)

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