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04-02
编者按: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粮食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省粮食经济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粮食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粮网[www.scgrain.com,下同]上发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6月5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10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4月2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四川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鲁努同志(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联系电话028-86739842),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加分。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