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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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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编者按: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粮食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省粮食经济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粮食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粮网[www.scgrain.com,下同]上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粮食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粮经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粮经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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