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liuyh
2011-04-21
编者按: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要求45周岁以下指196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9:00--27日17:00;
2、查询时间:2011年4月25日9:00--28日17:00;
3、缴费时间:2011年4月25日9:00--28日17:00。
4、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5、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威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考威海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在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待网上出现“符合报考条件,须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提示后,于4月26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威海市博物馆(文化中路73号)一楼保卫部进行身体初检。报名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网上报名序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免笔试岗位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面试时使用)。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 5月13日上午8:30--14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楼3楼考务科)办理减免手续(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其中,报考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岗位和部分短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的职称和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核时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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