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编辑:

2011-06-22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结构化面试场地安排和集中地点

面试地点:市人社局幸福路办公楼4楼(幸福路20-22号)。

考生集中地点:市人社局幸福路办公楼3楼(幸福路20-22号)。

①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的畅通,留意江门人事考试中心网上的通知公告。

②考生集中时间:集中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不依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单位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单位: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江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江门市启智学校、江门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江门幼师、江门一中、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面试时间、地点:属市教育局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除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外的单位)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单位面试时间、地点自定。入围考生可按招聘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生面试所需携带的资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择不予递补的,应致函市人社局提出不予递补申请并说明原因。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三、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四、聘用手续

(一)资格复查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将相关资料送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二)公示

市人社局审核单位提交的资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7天;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