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

2011-06-29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2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考生面试和实操各占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