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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武城县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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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二)面 试。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的面试分别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指导。教育类事业单位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内容。卫生类事业单位医护专业的人员,主要考核职业素养、认识分析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其他人员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人员的面试,主要考核应 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县职业中专招聘的机械类非师范专业岗位的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的笔试和面试。

面试评委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武城籍、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招 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6211042

监督电话:0534-6211004

注:原发布的《2011年武城县教师招聘简章》内容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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