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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

2011-07-01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卫生系统根据拟聘用人选所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该职位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解聘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5236680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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