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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卫生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

2011-07-04

六、优惠政策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现场报名确认后,减免考务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对应专业的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各个环节均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6-2198406

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356-2198486

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356-2054337

市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356-2069594

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6-2196521

附件:

1、《晋城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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