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07-04
六、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6211042
监督电话:0534-6211004
注:原发布的《2011年武城县教师招聘简章》内容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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